上海市商業學校創建于1960年,是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直屬事業單位。學校被評為國家級重點中專、國家中等職業教育改革發展建設示范校、上海市文明校園、上海市職業教育先進集體,主要承擔中等專業技術人才培養及培訓等工作。因學校高質量發展需要,根據《上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滬人社規〔2019〕15號)規定,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8名。
一、招聘條件
(一)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團隊協作精神,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備崗位所需的具體條件。
(二)普通話標準流利,具有良好的溝通表達能力,能勝任相應學科的教育教學工作或相應崗位的管理工作,完成學校下達的教學、管理工作和學生思想政治教育任務,能勝任班主任工作。
(三)外省市戶籍非應屆畢業人員,須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內),計算截止時間為2024年12月31日。外省市高級專業技術人員、符合條件的留學回國人員和應屆畢業生,不受居住證一年的限制。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參加本次公開招聘:
1、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偵查審查的;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3、在各級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的;4、現役軍人、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試用期未滿的新錄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以及未滿規定最低服務年限的工作人員;5、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6、相關文件規定不得錄取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崗位、人數及具體條件